小抱怨~

明明就討論分工,預算本來就不同,

提起一句會計詢問為什麼東1的設備由東2同工核銷

就高潮 認為不該分中心

口氣略為加重的搬出主任說同中心為什麼要分彼此,設備可以共用

這個我也知道,我只是要確認流程,及提出處理中遇到的問題

是我故意區分不同中心的嗎?

而且回到原點,財產掛在誰名下 不是就誰該負責維修嗎

這本來就沒有交接中,而原本負責的同工

更搞不清楚狀況~

所以最好什麼都不要會就好了啦~

能推則推

最好不分中心,東西就自動有人會負責用好

有的時候,分清楚工作是必要的~

行政工作不分清楚

大家沒有底,都自以為 是別人要負責的

就像妳最後發現大家沒有做

就用 以為 大家會自動自發 

來掩蓋自己沒有追蹤或拖延

只能說 還好我們不同中心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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